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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昭通学院实验室安全 准入制度》的通知(昭学院通﹝2022﹞40号)

[发表时间]:2022-10-13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昭通学院实验室安全

准入制度》的通知

昭学院通202240


昭通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为贯彻国家安全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树立实验室安全红线意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实验课程教学和科学研究实验的正常有序开展,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实验室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

第二条 实施“谁主管、谁负责,谁指导、谁负责”的实验室安全负责制,坚持“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重实效、常态化”的实验室安全目标。

第三条 凡在实验室参与实验教学、科研和管理的人员,必须进行学院《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并考试,考试合格后,准许进入实验室工作;因工作需要换岗的人员,上岗前必须再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并考试。

第四条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从事仪器操作前必须认真学习仪器操作规程,熟记安全注意事项。

第五条 进入实验室前必须穿长袖非化纤材质实验服,不得穿拖鞋、短裤,不露脚趾。涉及化学和高温实验,不得佩戴隐形眼镜,从事危险实验必须有两人以上陪同方可进入实验室。

第六条 开放实验的学生进入实验室之前,需提出申请并得到实验室负责人的许可,并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开展实验。

第七条 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由实验室人员告知潜在风险,并经实验负责人许可后,在实验室相关人员陪同下进入参观或学习。

第八条 未取得实验室准入资格的人员,严禁进入实验室从事科研或教学活动。

第九条 对准入制度执行不到位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 各学院结合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准入制度,以确保各实验室安全有序。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昭通学院办公室                          20226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