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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征订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12-01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教务处教字〔2025149

各学院: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工作在即,为了规范教材的选用、征订和管理,确保教材质量和供应,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昭通学院教材选用和征订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选用征订教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订对象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所有教师用书和学生用书。

二、教材选用要求

(一)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所有课程(包括通识教育选修课、公共选修课、挂牌课和使用自编讲义的课程等)都须在系统内录入选用的教材教辅的相关信息(操作参照附件1)。所有专业的课程教材教辅的选用应随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任务同步落实。授课教师在教务系统内完整准确填写所开课程使用教材的各项必填信息,包括教师计划册数、学生计划册数、教材名称、教材作者、出版社、版本号、ISBN、出版日期、教材类型、是否本校教师正式出版(是否自编教材)、教材规划名称等。其余非必填字段不作要求。

注:(1)通识教育选修课、公共选修课、挂牌课的课程教材教辅在系统录入时主要为采集教材使用信息。挂牌课的教材信息统一由一名任课教师录入即可。(2)使用自编讲义的课程在录入系统时,“教材作者”填自编讲义编者姓名,“出版社”填“自编讲义”,ISBN填“000000”“教材类型”填“自编教材”“是否征订”填“否”“教材规划名称”填“无”。

(二)各学院在征订教材时,涉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简称“马工程”教材)的相关专业课程必须使用已出版的“马工程”教材(具体参考附件2、附件3)。

(三)各位老师须认真斟酌所选用教材。教材需优先选用:规划教材(国家级、省级),精品、优秀教材(国家级、省级、学会、行业等),近三年出版教材各位老师在选用教材时,可参考教材选用目录(附件4)。若有选用出版五年以上的老旧教材的情况,请选用此类型教材的教师须在填报系统时在“备注”栏中说明选用原因。各学院须认真总结教材选用情况,并在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第二教学周周五以前提交分专业教材分析报告。需要特别注意,各专业教材分析报告必须对2015年以前出版教材的选用依据作出说明。

(四)严把教材选用审核关。我校教材选用审核流程为教师提交教材选用申请——教研室审核——学院审核——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学校党委会审核。请各位授课教师于129日以前在系统内完成教材申请,并填写《昭通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5)交各专业教研室,各学院于1210日以前在系统内完成审核(参考附件6),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教材征订明细表并由党政领导在《昭通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上签字加盖公章。上述审核流程完成后,各学院应汇总《昭通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选用教材明细表(由教务科长按开课学院为单位从教务系统导出,普通教材和“马工程”教材分开,教师教材和学生教材分开)以及《教材征订情况统计表》(附件7)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党政领导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务必于12月11日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邮箱670583281@qq.com)。教务处统一将上述材料报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完成后,统一报学校党委审定,审定后方可征订教材。

三、教材订购要求

(一)教材征订流程详见附件8。

(二)教师用书由教务处统一向教材供应商订购,学生用书由学生自主选择购买方式,任何部门和教师不得强制学生以指定方式订购教材教辅。各学院应充分尊重学生意愿,学生可采取多种方式购买教材。若学生需向教材供应商购买教材,由各班级指定专人自行和教材供应商联系,沟通具体采购事宜。(教材供应商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7688944610)

(三)各学院教材的征订须由专人负责,摸清各门课程教材学生购买情况,务必保证下学期开学学生全部能够使用教材上课。

四、其他要求

(一)教材选用原则上一经确定不得更改,请各学院仔细斟酌。若必须变更,须写明情况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同意后党政领导共同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备案。

(二)若所订教材已出新版,原则上将以新版教材征订,不再通知教务科长及任课教师。

(三)各学院若在征订教材过程中(四)为确保教材按时到位,请各学院严格遵循时间节点,所有需提交的材料请各学院按要求及时提交。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870-3169401


附件:1.教材申请系统操作说明

2.马工程教材对应课程名单

3.全部已出版马工程教材信息表

4.教材选用参考目录

5.昭通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

6.教材审核系统操作说明

7.教材征订情况统计表

8.昭通学院教材征订流程


                                                             教务处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