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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学院关于组织2025年“智慧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应用型特色示范课”专项申报的通知6.3

[发表时间]:2025-06-04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教务处教字〔2025〕70号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和课程思政建设要求,推动我校课程改革创新,进一步强化我校“应用型”办学定位,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现将2025年“智慧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应用型特色示范课”三类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建设目标

(一)智慧课程

依托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构建“线上+线下”的混合式教学模式,实现教学资源智能化管理、个性化学习路径推荐和精准化教学评估,打造一批具有高阶性、创新性、挑战性的智慧课程,推动教学模式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1.课程数字化创新: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重构教学内容,建设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等课程形态。

2.红色文化特色课程:结合昭通红色资源(如扎西会议、乌蒙山回旋战等),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思政类智慧课程。

3.服务区域发展课程:聚焦昭通乡村振兴、民族团结、生态保护等领域,推动课程内容与地方需求深度融合。

(二)课程思政示范课

深入挖掘课程育人元素,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教学全过程,修订课程教学大纲,优化教学设计,提炼可推广的课程思政教学模式构建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有机融合的多层次课程体系,形成大思政协同育人格局。

(三)应用型特色示范课

聚焦“四新”建设和地方产业需求,紧密结合我校特色,以应用型课程改革为抓手,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突出实践教学和应用能力培养。示范课程需对接职业标准和岗位需求,构建模块化教学内容,实施项目化教学,注重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须为我校在职在编课程主讲教师或银龄教师,以课程建设团队的方式进行申报,课程负责人及其他主要成员总人数限8应用型特色示范课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不超过10人),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合理。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成员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良好,不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

)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原则上每位教师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参与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在建设中的校级教学建设类项目达2项,或有未能按期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本次课程负责人进行申报,可以作为参与人进行申报。

、申报及建设要求

(一)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须为我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鼓励特色鲜明、示范性强、覆盖面广、受益面广的课程申报。已获评校级及以上智慧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应用型特色示范课的课程不得重复申报

应用型特色示范课申报内容要求

应用型特色示范课包括三种类型:校企合作示范课程、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实践教学示范课程,具体要求如下:

(1)校企合作示范课程

校企共同设计教学内容:结合行业需求与技术发展,特别是具体岗位对该课程的知识与能力要求,重新规划和设计课程教学内容,将企业优质案例、设计方案(图纸)等引入课堂教学内容,要求校企合作开发课程的教学内容应当有四分之一的内容直接来源于企业。

校企共同授课:邀请企业课程成员来校授课且课时不少于该门课程总课时的五分之一,鼓励使用翻转课堂、互动式教学、案例式教学等方法开展教学活动。

校企共同开发课程资源库:校企互利合作,共同完善教学资源建设,共建课程资源库。课程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多媒体教学课件、教材、教学案例等,企业允许公开的生产录像、设计方案、工程设计图纸等。

校企共同进行考核评价:探索校企双方共同参与的课程考核新机制、新办法、新途径,切实加强课程考核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示范推广:在建设期内开展1次校级示范公开课活动,并在所属教研室至少开展1次教学经验交流与分享活动。

成果提交:项目结题时需要提供整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授课PPT时长为2课时的课堂实录视频(包含1节企业人员授课)校企双方共同参与的课程考核评价方案;校企共建的课程资源库;开展示范公开课活动、教学经验交流与分享活动相关材料等。

(2)专创融合示范课程

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内容设计上要包含学生创新思维训练、创业素养及企业家精神的培养等,将专业知识传授与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有机融合,提升学生的专业研发兴趣和能力;积极发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结合课程特点,全面梳理和设计课程教学内容,将创新方法、创新思维等内容融入课程知识点,引导学生开展创新研究、技术研发、产品开发等;建设“专创融合”课程资源库,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大纲、教学案例、多媒体教学课件等教学素材,将专业知识传授与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有机结合,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教学设计与方法:应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项目驱动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样化混合式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中心进行教学设计,注重案例分析教学,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在专业领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

教学评价:以“知识+能力+素质”为中心,建立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探索“线上”和“线下”、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模式,促进学生自主性学习、过程性学习和体验式学习;鼓励建立非标准答案考核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案例分析、调查报告、商业计划书等,体现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特色。

团队支持:聘请行业内具有丰富创业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或管理人员参与课堂教学活动,并组成跨学科、跨专业的课程建设团队。

课外实践:结合专业课程教学内容积极指导学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或学科竞赛。

示范推广:在建设期内开展1次校级示范公开课活动,并在所属教研室至少开展1次教学经验交流与分享活动。

⑦成果提交:项目结题时需要提供整门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授课PPT;1次课的教学设计案例或课堂教学方法案例;时长为1课时的课堂实录视频;行业人员参与课堂教学的证明;组织指导3个以上学生团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或学科竞赛,并至少获得1个省级及以上的项目,或1个省级及以上的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或学科竞赛奖项,或者2个校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或学科竞赛奖项的证明;开展示范公开课活动、教学经验交流与分享活动相关材料;其他体现“专创融合”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3)实践教学示范课程

教学内容设计:结合课程理论知识与能力要求,设计课程中实验实训教学内容,建立知识、能力和素质并重的多层次实践教学体系,实验项目设计科学、合理,注重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思考,强化培养实践动手能力与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学模式与方法:结合教学内容和学生特质不断创新实践教学模式与方法,能够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以达到更好的实践教学效果。

教学设施:能够在设施完备的实验室或校内外实践(实习、实训)基地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教学评价:形成有效的校内教师与行业或用人单位共同评价实践教学效果的机制。

示范推广:在建设期内开展1次示范公开课活动,并在所属教研室至少开展1次教学经验交流与分享活动。

成果提交:项目结题时需提供课程教学大纲、教案、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1份);1课时的课堂实录视频(授课地点为实验室或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与行业或用人单位共同评价实践教学效果的证明;实践教学创新案例;开展示范公开课活动、教学经验交流与分享活动相关材料;其他体现实践教学效果的证明材料等。

推荐要求和立项数量

各学院应充分挖掘、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特色,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整体谋划,积极组织教师申报,择优推荐。

(一)智慧课程

每个学院至少推荐上报1门课程参加学校“智慧课程”遴选,鼓励有省级B级专业或已获省级智慧课程的学院多申报。

2025年度学校共预计立项12门智慧课程。

(二)课程思政示范课

每个学院至少推荐1门课程参加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遴选。

2025年度学校共预计立项12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三)应用型特色示范课

原则上各专业须推荐校企合作示范课程、专创融合示范课程、实践教学示范课程各1门。近三年新开设的专业可暂不申报。

2025年度学校共预计立项5门应用型特色示范课。

申报流程

(一)评审及立项

教师填写申报书(“智慧课程”填附件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填附件4,“应用型特色示范课”填附件6-8,学院组织审核推荐后上传至昭通学院教学运行平台。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拟立项名单。评审结果将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建设项目课程名单优秀项目优先推荐参评省级及以上教学项目。

项目实施

项目建设期2年,负责人需按计划推进课程建设,定期提交阶段性成果。

学校将提供专项课程建设经费支持(智慧课程8万元/项,课程思政示范课2万元/项,应用型特色示范课2万元/项),经费使用需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结题验收

项目完成后,负责人提交结题报告及相应成果材料(如教学视频、案例库、研究论文等)不允许延期结题,到期不结题的2年内不得申报学校的教学类建设项目。

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组织教师于2025年6月18日11:00前登录昭通学院教学运行平台,根据《昭通学院教学运行平台项目申报操作流程》(附件1)进行填报,上传相应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各学院对申报课程进行严格把关,相应《申报书》中“学院推荐意见”处必须明确签署学院意见并签字盖章后方可提交PDF格式文档至教学运行平台。

联系人:杜朝梅

联系电话:0870-3169401


附件:1.昭通学院教学运行平台项目申报操作流程

2.《昭通学院“智慧课程”建设申报书》

       3.昭通学院“智慧课程”建设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4.《昭通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5.昭通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评审指标体系

6.《昭通学院校企合作示范课程立项申报书》

           7.《昭通学院专创融合示范课程立项申报书》

8.《昭通学院实践教学示范课程立项申报书》

9.昭通学院应用型课程建设评价标准


                          教务处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