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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6-03-11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教务处字〔202617


各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高等教育现场推进会议工作部署,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构建高质量本科教育体系,充分调动我校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高质量教学研究指导和带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推动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围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和强省建设规划纲要,以及深化改革若干措施、教育高质量发展中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立足支撑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大局,突出当前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主要围绕学科专业调整优化、本科人才培养要素建设、本科教育数字化、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习实践教育等方面,针对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的关键环节,积极在改进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设、创新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专业和课程建设水平等方面开展研究,具体参见《昭通学院2026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领域清单》(附件1)。

二、立项原则

(一)质量为先与统筹兼顾的原则。在优先保证项目申报质量的基础上,兼顾学院及专业的覆盖面;在优先保证项目申报质量的基础上,兼顾教改项目方向的分布。

(二)聚焦问题与真做真改的原则。校级教改项目重在聚焦学校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真问题、实问题,对真实问题提出有效措施,重在做与改,重在示范与推广。

(三)改革过程与改革成效并重的原则。校级教改项目重在改革过程中的实践探索、经验总结、理念认同;重在培育有代表性、有特色、有成效的优秀成果。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项目组成员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创新精神和改革意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度的责任心与事业心,具有一定的教育及科研能力;

(二)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限 1 人,参研人员一般在5人左右(含主持人);项目主持人应从事教学或管理第一线,且在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2 年及以上;

(三)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加2项项目研究工作;

(四)对于在建设中的一流课程、智慧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应用型特色示范课等校级教学类项目达2项,或有未能按期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本次课程负责人进行申报,但可以作为参与人进行申报;

(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应符合学校确定的选题方向,每项项目按照1万元的经费进行预算;

(六)选择课程思政方向的教学改革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有两年(含两年)以上的教学周期,所选课程均属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

(七)鼓励跨学院申报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八)原则上,每个学院申报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少于2项,不超过5项。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时每个项目必须提交一篇未发表过的教改论文,由学校统一汇编出版学校教改论文集。

四、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并于2026年4月7日12:00前登录昭通学院教学运行平台,根据《昭通学院教学运行平台项目申报操作流程》上传签字盖章的项目申报书。

联 系 人:杜朝梅

联系电话:0870-3169401


    附件:

    1.昭通学院2026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领域清单

    2.昭通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3.昭通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评审指标体系

    4.《昭通学院教学运行平台项目申报操作流程》



教务处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