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教字〔2025〕139号
各二级学院:
为科学规划2026年度实验室建设工作,保障教学实验条件,现就各学院报送2026年度实验室建设经费需求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学院应结合本单位教学实际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2026年度实验室建设经费需求方案。
二、具体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论证,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按时完成报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需求方案内容。方案应详细阐述实验室建设的目的、具体用途(须明确服务课程及实验项目),并详细列出计划购置的教学仪器设备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预估单价及总价等信息。
2.经费使用范围。本次申报的实验室建设经费预算仅限于教学实验室及相关教学仪器设备,不包含任何科研项目及科研设备购置需求。科研设备应通过科研经费等其他渠道和预算项目另行申请。
3.材料报送时间。请各学院于2025年11月8日(星期五)17:00前,将经学院审核盖章的《2026年度实验室建设经费需求方案》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务处昭明楼106室冯婷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837339945@qq.com。
三、后续工作安排
1.集中答辩评审。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提交的需求方案,于11月8日统一组织集中答辩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方案完善与最终提交。通过答辩评审的项目,相关学院应根据评审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于答辩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最终版的需求方案及相关预算价格表等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
3.审批上报。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材料及答辩情况,审核确定拟上报学校的实验室建设计划,并按程序报校长办公室审议。
附件:1. 采购项目需求方案要求
2.市场调研报告(参考模板)
教务处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