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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5-26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统筹做好2025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根据《昭通学院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实施细则》(昭学院通〔202058号)文件要求,现将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25届毕业生

二、审核时间

        2025526日至62

三、审核程序

1.2025年毕业审核采用“教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办法,休学复学、退伍复学等特殊情况学生如系统审核不通过可人工审核,正常类型毕业生必须使用“教务管理系统”自动审核方式。

2.二级学院根据“附件8、教务管理系统毕业审核操作流程”设置并核实各专业毕业审核要求。

3.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生学分完成情况以及学位课程、处分、必修课重修学分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在系统标记毕业审核结论。

4.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昭通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第四章 第十四条 规定进行初审,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初审结果、表决结果,填写《XX学院2025年6月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名单》(附件1)、《XX学院2025届毕业生建议不授予学士学位名单》(附件2)汇总后签字盖章交教务处教务科存档。

四、结业及延长修业年限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达到标准修业年限(未达到最长修业年限)但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若不申请延长修业年限,原则上按结业处理。

1.结业:结业学生可在最长修业年限内重修课程,学业通过后换发毕业证书,本科生(含专升本)学业通过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学位证书。

2.延长修业年限:学生填写《昭通学院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附件3),经所在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可以申请延长修业年限。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不办理就业派遣手续,依然是在校生身份。后续学期应继续在校学习,编入低年级相应课程上课班级参加课程重修。学校将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和教材领取情况,收取住宿费、教材费。  

各学院审核结束后汇总填写《XX学院2025届毕业生延长学制申请学生名单》(附件4)汇总后签字盖章交教务处教务科存档。

五、荣誉学业证书

学校普通本科毕业生实行荣誉学业证书制度。为表彰学业优异学生,对取得毕业资格、无行政处分和重修记录且平均学分绩点达3.5(含)以上的毕业生,颁发昭通学院荣誉学业证书并装入个人档案

各学院在系统中查询满足上述条件的普通本科毕业生,以学院为单位填写《XX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荣誉学业汇总名单》(附件5)上报教务处教务科。

六、其他事项

除学生个人填写的《昭通学院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电子档以外,请将各附件汇总并压缩后以XX学院2025届毕业生审核材料.zip”命名发送到邮箱2555885@qq.com,纸质文档于63日前交昭明楼105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

附件1XX学院20256月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附件2XX学院2025届毕业生建议不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附件3、昭通学院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

附件4XX学院2025届毕业生延长学制申请学生名单

附件5XX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荣誉学业汇总名单

附件6、昭通学院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7、昭通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

附件8、教务管理系统毕业审核操作流程

昭通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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